教会应该使罪人感到自在吗?(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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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传福音的人若针对一般人感兴趣的事,或喋喋不休地讲论时事,想借此建立共通之处,使罪人能感到自在,就是犯了像巴别塔一样的错误。

凡为人碾平道路,以减除他的罪恶感与困窘感的努力,不仅是白费工夫,对人的心灵更是危险有害! 在现今流行的错误观念中,有一种是源自福音派圈子里最嘈杂的宗教活动。它就是:时代在改变,教会也必须跟着改变。基督徒必须调整方式,以适应人们的要求。

如果他们只要十分钟的讲道,就给他们十分钟的讲道!如果他们想要胶囊里装真理,就给他们吧!如果他们想要电影,就给他们提供许多电影!如果他们喜欢故事,就说故事给他们听!

那些拥护妥协的人坚持说:“信息是一样的,只是方式改变了。”古希腊有句名言:“神明若要毁灭一个人,就先使他疯狂”,这句话的睿智实在远超他们所能完全领悟。这种把所多玛误以为是耶路撒冷,把好莱坞误认为圣城的心态,简直是糊涂得很!只可视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疯狂了,因为他们犯了污蔑圣灵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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