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柔和谦卑》第十六章  耶和华,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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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出34:6)

神是怎样的一位神?

若要从旧约选一段经文来回答这个问题,必定非《出埃及记》34章莫属。在这里,神向摩西启示自己,让摩西藏身磐石穴中,以避开神的荣耀(出33:22)。圣经对这个至关重要的时刻记述如下: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 34:6-7)

除了道成肉身,这或许是整本圣经中神启示的高潮。要证明这一点,一个客观方法是观察旧约其他地方引用这段经文的次数。在摩西之后的众先知一次又一次地引用这两句《出埃及记》的经文,来证明神的所是。其中一次是在我们刚刚思考的经文《耶利米哀歌》3章33节的上下文里。这节经文的前一句形容神是“照他诸般的慈爱发怜悯”(哀3:32),而且它的作者用到了《出埃及记》34章6至7节中几个关键的希伯来词。此外,与《出埃及记》34章相呼应的经文不胜枚举,包括《民数记》14章18节、《尼希米记》 9章17节、13章22节、《诗篇》5篇8节、69篇14节、86篇5节和 15节、103篇8节、145篇8节、《以赛亚书》63章7节、《约珥书》 2章13节、《约拿书》4章2节以及《那鸿书》1章3节。

《出埃及记》34章6至7节不是一段一带而过的描述,也不是一个可忽略的次要真理。它将我们带进神之所是的核心。旧约圣经学者沃尔特·布鲁格曼(Walter Brueggemann)在其著作《旧约神学》(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中特别提到这段经文,称其是“一段对雅威(Yahweh,“上帝、神”一词的希伯来语)极其重要、风格化、自我意识很强的描述,一段经深思熟虑后得出的表述,它可算得上是一种对多次归回的以色列人的规范性声明,配得上‘信条’的标签”。[1]

那么,关于神,以色列人的“信条”是什么?

与我们的想法并不相同。

当你听到“神的荣耀”这个词,会想到什么?是浩瀚无际的宇宙还是云中传来雷鸣般的可怕声音?

在《出埃及记》33章里,摩西求神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出33:18)神是怎样回应的?“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出33:19)恩慈?神的荣耀不是指他的伟大吗?跟他的恩慈有何关系?显然,并非如此。神继续说,他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接下来神告诉摩西,他要把摩西放在磐石穴中,因他的荣耀要(又是这个词)经过(出33:22)。耶和华神确实经过了,而且在《出埃及记》34章6至7节将他的荣耀(还是这个词)定义为他的怜悯与恩典:

……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当我们谈到神的荣耀时,我们是在说神的所是、神是什么样子的、他独特的荣光以及他为何是。但神自己给出的荣耀定义令我们惊讶。在我们的天然直觉中,他声如雷鸣,挥舞着木槌,喜欢审判,喜欢刑罚我们的任意妄为。然而《出埃及记》的作者拍拍我们的肩膀,让我们跳脱直觉。神喜悦怜悯。他的荣耀就是他的良善,就是他的谦卑。“因耶和华大有荣耀。耶和华虽高,仍看顾低微的人。”(诗138:5-6)

想想《出埃及记》34章6至7节。“有怜悯、有恩典”。这是神宣告己名(“耶和华”或“自有永有”)后所说的第一句话。耶稣只用了两个词来形容自己,即柔和谦卑(太11:29),而神用来形容自己的头两个词就是怜悯恩典。他说神的荣耀不是“耶和华,耶和华,严格认真、一丝不苟”,或“耶和华,耶和华,包庇纵容、视而不见”,或“耶和华,耶和华,令人失望又沮丧”。他最深的喜悦和第一反应——他的心——是怜悯和恩典。他谦卑俯就我们,而不是用自己的权柄压制我们。

“不轻易发怒”。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的意思是“长鼻子”。想像一头愤怒的公牛,蹄子刨地,喘着粗气,鼻孔贲张。这是所谓的“短鼻子”。然而,神是“长鼻子”。他不是随时准备扣动扳机。他总是一忍再忍,直至人多次挑衅才会发怒。我们就像是情绪的大坝,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而神不像我们,他能恒久忍耐。因此,旧约多次提到神的百姓“惹他发怒”(特别是《申命记》、《列王记》以及《耶利米书》)。但圣经从未告诉我们说,百姓“惹他去爱”或“惹他怜悯”。被百姓惹怒后,神的怒气才会发作;但他无法抑制自己的怜悯,随时准备施恩于人。但我们却总以为:神强压怒火,一触即发;而他的怜悯却姗姗来迟。恰恰相反,哪怕是最轻微的刺痛,神也会大发怜悯。[2](透过新约我们知道,对堕落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希伯来书》10章24节说,我们需要激发爱心。而雅威无须别人去激发他的爱心,他只会被罪激怒。我们无须别人来激发怒气,只须激发爱心。再强调一次,圣经一直在试图改变我们对神所是的天然认识。)

“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这是立约用语。“慈爱” (“steadfast love”)一词的希伯来原文是“hesed”,指神对百姓的特殊承诺,他甘愿与他们立牢不可破的盟约。“诚实” 一词也有此意——他绝不会放弃他们,尽管百姓给了他这样做的种种理由,甚至不愿离弃我们这些只配离弃的人;他也绝不会收回他的爱,而不是像我们一样,常常离弃那些伤害我们的人。因此,神不仅与百姓订立慷慨恩慈的盟约,而且应许赐下丰盛的慈爱。他对我们的应许永不动摇。

“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这句话也可译成“为千万代存留慈爱”,正如《申命记》7章9节明确指出的:“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这并不是说他的良善到第一千零一代就消失了。这是神自己的表达方式:我对你的应许永无绝期。无论你身处何方,我的恩典和怜悯不会离开你。你无法躲避我的良善。你是我心之所属。

“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个结语尽管听起来让人难以接受,却至关重要——仔细思考后会带来很多安慰。没有它,前面所说的一切都会让人认为神只会宽容。但神并不是毫无原则,他是宇宙中完全公义的那一位。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罪恶过犯会代代相传,这样的事情随处可见。但请注意神是怎么说的。他的立约之爱存到千代;但他追讨罪恶只到三四代。你能看出其中的不同吗?是的,我们的罪会累及子孙,但神的良善则以不可阻挡之势吞灭我们所有的罪。他的恩慈不仅限于三四代人,而是存到千代。

这就是神。据神自己所说,这就是他的心。

《出埃及记》34章6至7节中的这种不对称性令人震惊。神的怜悯与慈爱是主要的,虽然也有惩罚性公义,但他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必要的事后考量。约翰·欧文在解释这段经文说:

当(神)借着他的名郑重申明自己的本性,好让我们可以认识他、敬畏他时,他通过列举一些属性让我们相信他的怜悯与忍耐,直到最后才提及他的严厉,因为他只会对那些藐视他怜悯的人这样行。[3]

清教徒明白,在对摩西的启示中,神向我们敞开心扉。在这整本旧约中神的至高启示中,神自己觉得没必要立刻用同样的忿怒表述来抵消他怜悯的表述。相反,就如薛伯斯所说,神谈到自己时,“以甜美的属性为衣”。接着他又指出:“我们若知道神的名,又看出神喜悦向我们显现,就当照着神在这里所宣称的来认识他,这些表明了主在福音里的荣耀特别闪烁着怜悯的光芒。”[4]

我们对《出埃及记》34章的看法以及欧文和薛伯斯的观点,与圣经其他经文遥相呼应。例如,在《以赛亚书》54章7 至8节中耶和华如此说:

我离弃你不过片时,却要施大恩将你收回。

我的怒气涨溢,顷刻之间向你掩面,

却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恤你。

从某种角度来说,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一段漫长的旅程,我们对神的天然想象经过岁月的洗练逐渐消失,慢慢被神自己的宣告所替代。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许多的讲道、许多的磨难,我们才能真正相信神内心深处“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创世记》3章里人的堕落不仅令我们受咒诅、遭驱逐,还在我们的头脑里植入关于神的错误想法,我们只有经年累月地蒙受福音的光照才能根除它们。或许今日,撒但在你生活中的最大胜利并不是使你常常沉溺罪中,而是那些关于神内心的错误想法,这些先入为主的想法导致你对神冷淡。

当然,神所是的最终证明不是在《出埃及记》里,而是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里。在《出埃及记》33至34章里,摩西看见神的面就不能存活,因为他会被烧成灰烬。但假如有一天人可以看见神的面而又不会被烧灭,会是怎样的情形?约翰提到道成了肉身时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我们见到了摩西祈求却不得见的事——“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1:14,认为基督与《出埃及记》34章6节中的神具有完全相同的特质)。

将基督与《出埃及记》33至34章中的神联系起来的福音书作者不只约翰一个。请思考:在《出埃及记》34章的启示之前,是神喂饱百姓的神迹(出16:1-36),以及关于安息日的讨论(出31:12-18);包括百姓的代表领袖在山上与神交谈(出32:1、15、19,34:2、3、29);之后这位领袖从山上下来,神的百姓大大害怕,之后逐渐平静,慢慢接近他与他说话(出34:30-31);紧接着是一个令人惊讶的表述,百姓敬拜的那一位要在他们中间同行(出34:9-10);此后,神拣选的领袖代表与神之间的再次会面,结果领袖的面皮发光(出34:29-33)。

这些细节在《马可福音》6章45至52节中耶稣在海上行走的经文及其上下文中都有体现。[5]

现在,我们开始明白为什么当门徒在加利利海上辛苦摇橹时,耶稣要“走过他们去”。经文说,耶稣“看见门徒摇船非常辛苦,因为船逆着风走。天快亮的时候,耶稣在湖上朝着门徒走来,想要从他们旁边走过去”(可6:48,现代译本)。为什么他要从他们旁边走过去?耶稣不只要从门徒旁边“走过去”,像在公路上超车那样,他的“走过”极具深意,唯有将其置于旧约背景下才能理解。在《出埃及记》33至34章里,耶和华四次说他要“经过”摩西,《七十士译本》(希腊文旧约)与《马可福音》用的都是“parerchomai”一词。

耶和华从摩西面前经过,显明神最深的荣耀在于他的怜悯和恩典。而耶稣来以血肉之躯做成了神在旧约仅以风和声音所做的事。

当我们看见在《出埃及记》34章里耶和华向摩西显明自己最真实的性情时,也就明白这影儿终有一天会被实体——福音书中的耶稣基督——取代。起初我们得到的二维的“道”,将于几个世纪后在人类历史的鼎盛时期显现于我们自己所在的连续性三维时空中。

《出埃及记》34章告诉我们何为神至深的心意。而我们在那位加利利的木匠身上看到,他一生都在见证这就是他的心; 接着他走向罗马十字架,代替我们下到阴间成为神所弃之人,以证明自己的心。


[1] Walter Brueggemann,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Testimony, Dispute, Advocacy (Minneapolis:Fortress, 1997), 216.

[2] 感谢韦德·乌里格(Wade Urig)让我看到这一点。

[3] John Owen,An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 in W. H. Goold, ed., The Works of John Owen , vol. 25 (repr., Edinburgh:Banner of Truth, 1965), 483.

[4] Richard Sibbes,The Excellency of the Gospel Above the Law, in The Works of Richard Sibbes , ed. A. B. Grosart, 7 vols. (Edinburgh:Banner of Truth, 1983), 4:245.

[5] 即耶稣使五千人吃饱的神迹(可6:30-44);关于安息日的教导(可6:2);神拣选的领袖代表在山上与神交谈(可6:46);最后当这位领袖从山上下来后,神子民从起初的害怕到逐渐平静,慢慢接近他,与他说话(可6:49-50);紧接着是一个令人惊讶的陈述,百姓敬拜的那一位要在他们中间同行(可6:53-56);此后神拣选的领袖代表与神再次会面,结果领袖的面皮发光(可9:2-13)。读者若想详细了解这些联系,可以参考戴恩·奥特伦的作品,“The Old Testament Background and Eschatological Significance of Jesus Walking on the Sea (Mark 6:45-52),”Neotestamentica 46 (2012):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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